《青海省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》 實施情況第三方監測變更通知
致各供應商:
因采購人要求,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7.6履約保證金不要求提交,現變更為: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;履約保證金金額:成交金額的10%;履約保證金形式:轉賬或電匯;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:按照合同約定執行;提交時間: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,交至采購人指定賬戶。
具體內容詳見附件。
附件:《青海省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》實施情況第三方監測競爭性磋商文件
青海誠鑫招標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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